婦涉毀李嘉誠大宅門鐘

婦涉毀李嘉誠大宅門鐘

【本報訊】育有兩女的離婚婦人,月內三度前往香港首富李嘉誠位於南區壽山村道的大宅,屢次求見被拒後,涉嫌毀壞李宅門外的燈及門鐘。婦人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昨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她被捕後胡言亂語,要求先索取精神科專家報告及繼續還柙。裁判官文偉新讓婦人以千元保釋,但不得接近李氏大宅。

被告梁寧殷(47歲)昨由警車押送到庭。控方指被告於本月7日曾前往李嘉誠壽山村道大宅,15日被告再次纏擾,大宅住客報警求助。被告一度離開,但隨即折返,並毀壞李嘉誠家門外的兩盞燈及一個門鐘。記者昨到現場,發現涉案物件損毀頗嚴重,暫未維修。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離婚數年,育有兩名分別16及18歲女兒。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再訊。被告離開法庭時,禮貌地婉拒記者訪問,表示暫不會透露造訪李宅的原因。
案件編號:ESCC223/11

被告梁寧殷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