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核電通報再縮短時間

議員促核電通報再縮短時間

【本報訊】大亞灣核電站去年兩度發生洩漏輻射事故,中電均拖延公佈事故細節。保安局昨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滙報通報機制檢討結果,承諾日後在兩個工作天內,即時透過香港核電投資公司網頁公佈非緊急事故內容及細節。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檢討後的新機制,未將中港兩地的公眾假期等因素計算在內,指機制未能釋除市民對核電安全的疑慮。

須進一步嚴除安全疑慮

多名議員要求,將通報非緊急核電事故時間進一步縮短,並質疑有否將中港兩地的公眾假期計算在通報機制內。港核投董事總經理陳紹雄昨承認,通報機制中的兩個工作天未有將內地公眾假期等因素計算在內。中電常務董事藍凌志則表示,兩天只是最長的時間,視乎非緊急事故類別,可更快公佈事故詳情。
大亞灣核電站、嶺澳核電站核安全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李焯芬指出,核反應堆屬於一個密封裝置,技術上需時調查事故細節及原因,兩個工作天內作出滙報是一個合理時限。委員會認為政府有必要進一步釋除市民對核安全的疑慮,要求當局五個月內再呈交進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