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話:可入稟索賠

律師的話:可入稟索賠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公開考試其間發生失竊案,如考生應主辦機構指示把隨身物品放在指定區域,但對方沒提供適當保安措施,致財物被盜,考生可循民事提出索償,五萬元以下申索款額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考評局要求手機放座椅下

本港每年舉辦不少公開考試,其中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除主辦會考及高考外,還承辦其他約200個考試。該局表示,會考及高考的考生如有財物遺失,責任自負。該局強烈要求考生不要攜帶手機進入試場,如有也應把手機關掉,並放在座位下當眼處。去年兩試期間共收到一宗考生遺失手機的報告。
去年共舉辦了七個公務員招聘考試的公務員事務局表示,考生應考時可攜帶個人物品進入試場,除獲准的物品可放桌面外,其他物品須放在座位下。公務員考試組過去未接獲考生財物失竊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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