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 - 高慧然

常回家看看 - 高慧然

大陸新修訂的老年法草案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民政部官員稱,具體細節不可能規定得很清楚,但以後子女不「經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訴諸法律。
草案能否獲得通過尚未知曉,但提出這樣的草案卻令人啼笑皆非。首先是道德凌駕法律,其次是法律條文居然出現「經常」這樣模糊的概念。何為「經常」,「經常」是一月一次還是十年兩次?「看望」這兩個字又如何理解?是過門不入探頭而望,抑或有言語交流情感互動?
某年春晚,歌曲《常回家看看》一夜爆紅。獨子政策推行以來,一般獨子家庭,若孩子離家求學或謀職的話,老家往往只剩下老人。父母孩子天各一方,彼此牽掛,但獨自在外謀求生存,孩子常回家看望父母並非易事,那首歌觸動了無數父母和孩子的心。
常回家看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對農村的孩子來說更難,每年春運,火車站像戰場,一票難求者之中,有多少正是想回家看望老人的子女?
大陸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社會福利政策欠完善,把老人醫療和養老問題推給子女算數。但一孩政策下,一個孩子負擔兩個老人,或一個小家庭負擔四個老人再加一個孩子是極沉重壓力,除非老人本身有退休保障,否則是孝心難以承受的重。老年法草案提出常回家看看的規定,足見老人問題已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