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爸爸」虐四歲童判服務令

案件速遞
「爸爸」虐四歲童判服務令

【本報訊】4歲男童視單親母親的同性友人為「爸爸」。去年1月30日晚疑被對方拳打腳踢、撼頭埋牆,終因傷痕纍纍送院揭發事件。打扮像男性的已婚「爸爸」,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故意虐待兒童罪。裁判官黃國輝昨判刑說,被告20年前有襲擊罪案底,但事隔已久,今次案情相對輕微,無直接證供顯示男童傷勢由被告造成,遂判她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間不能接觸毒品。
辯方求情說,事件對被告章春意(37歲)是深刻經歷,希望能盡快完結,讓她重過新生。男童母親早前被判感化15個月。
案件編號:KCCC37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