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兩姑母爭產打官司已故祖父保單糾紛 父陳澤民亦列被告

陳冠希兩姑母爭產打官司
已故祖父保單糾紛 父陳澤民亦列被告

【本報訊】藝人陳冠希Edison的祖父陳邦年,於05年3月病逝。他生前以300萬元購買的一份人壽保險,令Edison的兩名姑母展開爭產戰。聲稱與父親關係良好的一名姑母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聲明父親病重及神志不清時簽署的授權書無效。又指失寵的姊妹無權根據授權書,增加保單受益人,分薄她的權益,再於父親病逝前提走保單可享的款項及撤銷保單,故要求賠償。
記者:彭嘉賢

兩名原告為陳湘琍(洋名Cheryl),及其17歲兒子Andrew。被告是陳白燕(洋名Stella)及陳澤民、即Edison的父親,兩人皆是保單受益人。
入稟狀指陳邦年於05年3月22日病逝,終年81歲。他育有3女1子,包括Cheryl及兩名被告。Cheryl表示自己與父親關係良好,Stella卻得不到父親寵愛,Stella與夫婿05年初與父親談及分身家問題時,父親曾在字條寫上「我憎恨你」。
另外,05年3月,當醫生指父親只可活多一、兩天時,Stella竟撇下父親不顧,在父親病逝當日飛到澳洲。
入稟狀又指,Andrew出生時因為併發症導致他身體殘障,陳邦年對他特別照顧,不時為他支付醫療費。

神志不清授權處理財產

04年,陳邦年以300萬元買了一份人壽保險,受益人是Cheryl、Andrew及陳澤民。
至05年3月中,兩名原告發現陳邦年已於同年1月24日,簽署一份持久授權書,授權Stella為他處理財產及醫療保健事宜。
兩名原告認為授權書無效,因為陳邦年於99及04年兩度中風,認知及語言能力受損,半邊身癱瘓,05年1月又因為心臟病入院,出現肺水腫,要插喉餵食。故陳邦年是在神志不清及沒有足夠精神狀態下簽署授權書。
兩名原告又指授權書的格式不符合法例規定;陳邦年的簽名與他平時的簽署不同;負責見證的律師及醫生沒有提供核證,確認陳邦年是在自願及有足夠精神狀態下簽署,也沒有提供二人的全名及地址。

陳冠希(左二)一家近年是非不斷,圖為他與父親陳澤民(左一)、姊陳麗華(中)、陳見飛(右二)及母親(右一)。
資料圖片

更換保單受益人損權益

Stella被指在取得授權書後,於05年2月24日將陳邦年的保單受益人由原本三人加至四人,先踢走Andrew,再加入自己及另一姊妹陳寶燕(Wendy),分薄了Cheryl的權益,又在陳邦年病逝前提走保單可以享有的款項及撤銷保單。陳邦年當時入住浸會醫院,神志呆滯。兩名原告現要求法庭聲明,授權書及Stella根據授權書進行的交易均無效。
案件編號:HCA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