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盤踞油尖旺的黑幫新義安要員李泰龍,09年在尖東香格里拉酒店門外死於仇家刀下,多名和勝和成員被捕,當中4人被控謀殺,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事件源於06年泰龍爆樽「畫花」和勝和大佬「紋身忠」的面,紋身忠密謀報仇,安排手下先高速開車將泰龍撞斷腳躺地,三名刀手上前將泰龍斬死。
4名被控謀殺的被告為李蘊剛(37歲)貨車司機,和勝和大佬;勞展宏(46歲)運輸工人;李鎮江(23歲)冷氣技工;楊文廷(50歲)商人,和勝和高層,是謀殺案中主謀紋身忠(原名梁國忠)的大佬。同被控於09年8月4日,與其他人謀殺李泰龍(41歲)。楊另控一項交替性串謀蓄意傷人罪。任裝修工人的第五被告李遠和(36歲)則控協助罪犯罪,安排「大飛」讓部份被告離港。
事先吩咐「唔好斬要害」
控方開案指,06年7月23日,泰龍與手下文沛盈到尖沙嘴寶勒巷80年代酒吧消遣。文因不滿女拳手突離枱而喝罵對方,引發泰龍與場內和勝和一幫人衝突,泰龍打爆酒樽打向紋身忠的頭,畫花他的面。控方指紋身忠遭人毀容及落面,埋下泰龍3年後被殺的伏線。
泰龍事後行事低調,至09年夏天,紋身忠開展復仇大計。他們先偷3架私家車,後落實由被告勞展宏、李鎮江及黑幫成員吳奕彤和蘇啟文做刀手。紋身忠等人經落馬洲離港,然後以3.6萬元透過第五被告安排大飛暗中返港,計劃殺人後坐大飛返內地,再過關回港。
09年8月3日晚,12人分乘3架車到大角嘴樂群街公園開會,其間勞展宏曾表示「唔好斬頭、頸同動脈」,紋身忠亦吩咐「唔好斬要害」。3車駛往尖沙嘴候命。
翌日凌晨,泰龍與文沛盈在富豪酒店出席派對後,駕平治車與兩女子往香格里拉酒店。口擔雪茄的泰龍最後下車,一轉身,由勞展宏駕駛的豐田七人車高速駛向泰龍,將他撞起。泰龍被拋至車前,頭先着地重創,腳被撞斷,戴帽及口罩的李鎮江、吳奕彤及蘇啟文跳下車,以牛肉刀狂斬躺在地的泰龍。此時,載着紋身忠、楊文廷等3名黑幫大佬的黑色本田車駛至,其中二人落車旁觀。警方事後在天水圍及大埔發現3架燒車,在車尾箱找到手套、口罩及大刀。紋身忠手下楊健華及林家俊案發時乘車在附近睇水,稍後將作供頂證同謀。
案件編號:HCCC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