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圖)果然做到嘢!呢兩日同新聞出版總署夾手夾腳整咗份《關於加強報刊傳播証券期貨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出嚟,要求大家審慎報道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同市場穩定嘅新聞。
審慎都未算,份《規定》仲禁止唔具備資質嘅專欄作家,同埋缺乏經驗嘅記者從事證券同期貨領域嘅報道……記者有冇經驗就話容易判斷啫,但係有冇資質囉喎,就好主觀!咁多講股佬、講股婆,邊個係冇資質?又由邊個去釐定係咪冇資質?
至於對記者嘅要求,但凡寫親呢啲新聞嘅專刊、專版,總編輯、主編同主要編採人員,要有5年以上新聞專業工作經驗兼熟悉證券期貨,負責寫嘅記者就要有兩年以上報道財經新聞嘅經驗,實習記者唔可以單獨做採訪報道……下次唔知尚生仲要管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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