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實主席李嘉誠的深水灣道79號大宅,繼獲政府批准發水近萬呎後,再被踢爆懷疑獲政府賤價租出官地建豪宅。發展局證實,李嘉誠大宅一條超過40米長的私家路,以及近萬平方呎的私人花園與會所設施,全是政府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李家,無經過公開招標,更無限期自動續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狠批,政府以短期租約方式,將珍貴土地賤價租予首富擴建「李家皇宮」。 記者:黃偉駿
深水灣道79號大宅是1963年李嘉誠以已故妻子莊月明個人名義花65萬元購入,後來莊月明90年離世,物業才於94年轉到李嘉誠名下。該座總樓面面積超過1.8萬平方呎的李家皇宮,去年11月獲屋宇署批出入伙紙,現正進行內部粉飾的最後階段裝修。署方上月底披露,大宅發水面積佔9,165平方呎,發水率高達1.04倍,引起公眾譁然。
無限期自動續租
不過,原來政府不但准許李家大宅勁發水,更以短期租約方式,將大宅周邊近萬平方呎官地,疑以賤價出租予李嘉誠擴建豪宅。根據地政總署資料,現時大宅外一條長約40米的私家路,連同近萬平方呎的鄰近土地,全部是以短期租約編號SHX868,租予李嘉誠作私人花園及相關用途。
記者日前到過李家大宅外圍,4層高的大宅仍然被建築用的尼龍網重重圍着,以防外觀設計曝光;私家路入口則有巨閘鎖上,令外人無法走進。從遠處觀看,工人正在大宅後面的租用官地上施工,相信是興建花園設施。
發展局回覆查詢時,不肯透露何時開始將土地出租予李嘉誠,也不肯公佈租金與租期,只表示:「根據一貫的土地管理政策,若私人地段業主申請租用毗鄰的空置政府土地作私人花園及相關用途,當區地政處可批准該申請,但通常以短期租約形式按年或按季續租,租金通常每五年按當時市場情況調整一次。」換言之是無透過公開招標,無限期自動續租。
議員:變相送畀佢
翻查大宅於1962年的舊契,該條私家路已經寫在地契內,證明政府以短期租約方式,將官地租予李嘉誠做豪宅可能長達48年;2008年新修訂的地契條款,第26e點列明:「承租人並不擁有該條私家路的絕對使用權……政府能隨時收回該道路,毋須賠償予承租人。」
本報翻查地政總署的航空圖片,發現李嘉誠04年仍未搬出重建前的舊大宅時,已有設施興建在租用的官地上。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質疑,政府以短期租約及自動續約的方式,出租官地給李家興建大宅,是「明益李嘉誠」,「咁李嘉誠咪成世都可以用好低嘅價錢租幅地,變相咪送咗畀佢?」他說短期租約一般是用在慈善或非牟利用途,所以租金很低,他說:「最多係做幾年露天停車場,而且要公開招標,點解李嘉誠可以長期租用?」他認為事件涉及嚴重利益輸送,「好離譜,如果普通人想喺屋企附近向政府租幅地,有冇可能租到先?」他表示會去信地政總署要求當局交代。
亂批短期租約被轟
地政總署亂批短期租約常為人詬病。以壽臣山舊英軍軍火庫為例,該署03年沒有公開招標,就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給美國總商會前主席詹康信經營酒窖,月租僅2,700元。事件去年被揭發後,該署重新招標,再被轟過程不公,次輪招標再由上述酒窖中標,月租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