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快餐店速遞員,聲稱對24歲智障清潔女同事由憐生愛,拍拖三個月後帶她到酒店開房,又向少女父母承諾娶她為妻。他被控與智障人士非法性交,昨在高等法院認罪被判囚15個月。法官彭偉昌認為被告願意與事主發展男女關係難以置信,親口問被告:「真係諗過娶佢做老婆?你係咪講笑呀?」被告回答:「真!」 記者:彭嘉賢
被告譚廣立(50歲)承認於去年3月24日,在灣仔駱克道香江大廈名閣酒店一房間,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X非法性交。X屬輕度智障,不懂認字、寫字、點算金錢、識別時鐘顯示時間,只能講簡單句子。被告之前有兩段婚姻,04年與居於內地的第二任妻子分居,雙方至今已沒有聯絡。
法官認為很難相信正常男人會與X發展男女關係,質疑被告只為性交。被告在求情信聲稱曾承諾娶X為妻,令法官大惑不解,連聲問被告:「你真係諗過娶佢做老婆?你係真定假?你係咪講笑呀?」被告一臉認真地說:「真!」法官判刑時接納被告並非與X初相識便旋即與她性交,但仍然認為他與X拍拖的目的令人質疑。
被告遭判囚15個月
案情指被告及X在同一間連鎖快餐店的分店工作。去年3月24日早上,二人沒準時上班,分店經理致電被告手機但無人聽,X的母親則表示女兒已離家多時。同日下午二人才前後腳上班。
3月底,X開始向母親表示發噩夢及害怕懷孕。至4月中,X向母親坦承曾與被告開房。X的父親之後在電話質問被告,被告答應會負責。X的父親翌日報警。被告4月23日經落馬洲返港時被捕。
辯方求情指,09年11月被告目睹X被分店經理罵至梨花帶雨,結果由憐生愛。二人09年12月底拍拖,被告會送小禮物給X,及在放工送她回家。被告昨被判囚15個月。
案件編號:HCCC3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