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私人大廈的住戶反映,兩年來受樓上單位噪音滋擾,多次向管理公司及警方求助,卻未見改善。「佢幾乎日日晏晝到凌晨3點都製造拖拉重物同重物撞擊等噪音,真係好難受,原來感到滋擾嘅唔止我一個,仲有其他街坊。公屋都話有扣分制,我哋私樓除咗搵管理公司同報警,仲可以點做」。
聯合入稟勝算大
律師黃國桐表示,一般大廈公契均有列明住戶不得製造滋擾,噪音也包含在內,業主立案法團有權按公契採取法律行動。「不過,法團出律師信、打官司都要用公家錢,所以未必肯做」。
黃國桐指,《噪音管制條例》禁止於晚上11時至翌晨7時,或公眾假期發出擾人噪音。如鄰居經常於受規管時段發出噪音,可報警處理。如仍不見改善,可考慮訴諸法律,聯同其他受滋擾鄰居,詳細記錄滋擾行為次數,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呢類案件屬於按情理判決,如果受滋擾嘅唔止一戶,即可排除一對一私怨嘅可能性,幾戶一齊入稟,勝算大,亦可以好快解決」。
檔案編號:1115047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