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城市出租住房應以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若違反規定,當局可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可罰5,000至3萬元。有關辦法將從今年2月1日起實施,但內地有法律界人士指,城鄉建設部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屬行政規章,並非法律條文,加上城建部門對城市的違章建築尚且顧不及,要對私人樓宇執法,能力更加成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