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司機:最多咪停牌

醉駕司機:最多咪停牌

【本報訊】一名男子昨駕平治房車在灣仔撞向的士車尾,司機疑不想被揭發醉駕向的士司機賠償3,000元被拒,有人態度囂張表示:「最多咪停牌半年!」然後駕車離開。警方接報窮追500米截停房車,司機酒精測試超標被捕,的士司機不適送院。
昨凌晨3時許,30歲姓吳男子駕CLS350型號平治房車接載一名女友人,沿軒尼詩道中線東行往銅鑼灣,駛至盧押道燈位時;前行由姓陳(55歲)男子駕駛的士因轉燈減速擬停下,平治司機收掣不及撞向的士車尾。吳落車願意向陳姓的士司機賠償3,000元維修費但遭拒絕,有人老羞成怒,中、英文夾雜與陳理論,更氣燄囂張拋下一句:「最多咪停牌半年!」

提賠償被拒後逃走

平治房車司機提賠償被拒後登車繞過的士不顧而去,的士司機報警求助。此時一部警車剛好巡至獲悉事件,窮追房車約500米至史釗域道燈位,終成功截停房車。吳酒精呼氣測試72微克,達到「醉駕三級制」規定;吳涉酒後駕駛被捕。事後以7,000元保釋候查。陳姓的士司機報稱腰痛不適,獲送院治理。
為打擊酒後駕駛,當局新引入的醉駕三級制規定,以司機每100毫升呼氣樣本計算,第一級為酒精含量超過22微克至35微克,首次定罪最少停牌六個月,重犯停牌兩年。第二級超標至66微克,首次定罪最少停牌一年,再犯停牌三年;第三級超標逾66微克,首次定罪最短停牌兩年,再犯停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