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房或「劏房」在屋苑式住宅出現,業內人士指大多數是業主「自己用唔晒」,好過丟空,但亦不排除有業主藉此幫補供樓開支。
劏房分散空置風險
年逾70歲,在鰂魚涌太古城持有一個中層675方呎單位的業主蕭太表示,兒女成家立室搬開居住之後,只剩自己一個人,由於早年曾把原為兩房的單位多間一房,成為三房單位,因此兒女遷出後,「地方用唔晒」,所以8年前已開始將其中一個約80呎的房間分租,貪有個人同自己「傾偈」,「有乜事都有個照應」;至於租客,則只限單身女士或老婦。該分租房間月租由最初的3000元,升至現時的4000元。她補充,有見租客「都係一個人」,所以沒有向其收取水電費,租客亦可按月選擇是否「搭食」,她只酌量收錢。
除分租房間外,亦有業主購入單位後劏房出租,從事大角嘴及深水埗舊區物業買賣的林美顏,為72物業推廣顧問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本身亦是業主。她表示,過往不少投資者追捧區內30至40年洋樓或唐樓間套房出租,並首選唐樓,因毋須付管理費。她也曾以160萬元購入醫局街一層實用面積約370方呎唐樓,花費6萬至7萬元裝修,間成3個套房間出租,每月租金約8500元,較普遍一個單位月租約5500元佳。她指出,劏房出租可分散風險,「若果一個單位無租客,空置率就百分百」。
對於租客而言,選擇似乎只得一個,就是要平,剛踏足社會工作的岑先生,現時居住觀塘唐樓「劏房」,他表示,該層業主間為3間套房,自己以月租2200元承租一間,由於漏水,所以正物色新居所,但因資金有限,仍會選擇租套房。
小知識:分租房vs劏房
分租房是指業主將單位內其中一個房間出租,間隔未作任何改動,以原裝形式出租。至於「劏房」則是指購入單位後,重新間隔變成多個套房,一般而言每個套房都會加設獨立廚廁,以及水電錶等,租客等同擁有一個獨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