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證物款項 兩警被控

涉偷證物款項 兩警被控

【本報訊】旺角警署兩名有欠債紀錄的警員,去年被揭發在報案室當值時涉嫌各自偷竊200元證物,被捕准保釋。警方經過多個月調查後,兩名警員昨日返回警署報到時,各被落案控以一項盜竊罪名,今日上觀塘裁判法院審訊。

同隸屬旺角警署

兩名涉監守自盜警員同隸屬旺角警署行動支援隊,分別姓孔(35歲)及姓吳(46歲),吳為高級警員。兩人均有欠債紀錄,犯案時同被調派到報案室當值。
首宗偷錢案發生在09年11月底,一名好市民將拾獲的銀包交到旺角警署。警方根據銀包內證件資料聯絡物主,一名女子到警署領回銀包時,發現少了200元現金,疑被偷走於是報警。警方懷疑處理案件的姓孔警員涉案,經多個月調查後,於去年8月拘捕他。
去年8月23日,一名60歲女子在旺角一間銀行提款時,發現取款處有人遺下400元現金。她拾金不昧,將現款交到旺角警署報案,負責接見的姓吳警員記錄收下400元現款,婦人簽名核實後離去。其後遺下現款市民到警署報案,警方翻查紀錄指當日只接獲市民交來200元,懷疑有警員竄改紀錄及假冒簽名私吞200元,於兩日後拘捕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