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酒保幫鄰居照顧七個月大男嬰數小時,事後嬰兒陰莖、陰囊、下腹和肛門有紅腫和瘀傷。一度辯稱獨留男嬰在家釀事故的他,事後助嬰兒添新床、加裝安全閘又維修廚房門。
裁判官昨日判刑時追問被告,酒保終於和盤托出,說因情緒波動,「隔住紙尿片打咗佢四、五鎚」,事後所做「一半表面、一半發自內心」,終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陳國隆(22歲)獲父母、未婚妻,甚至男嬰母親到庭支持和撰求情信,男嬰母親相信陳感悔疚。陳承認虐打男嬰時力度不輕,其母已有一名孩子遭社署接走,不想她再度遺憾。辯方指陳剛覓得茶餐廳工作,望能輕判緩刑。
裁判官沈小民怒斥陳「呃得到佢哋」,反問他「有冇人性」,認為男嬰傷勢嚴重,非只被打數下,更痛心男嬰不能反抗、言語和自我保護。
事發去年11月28日,男嬰母親與陳的女友結伴買餸,將男嬰託陳照顧。晚上返家發現男嬰有傷,遂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KTCC69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