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攻略:低溫症急救須知

急救攻略:低溫症急救須知

寒流襲港,若保暖措施不足,人體核心(主要器官)溫度低於攝氏35度(華氏95度)或以下,有機會出現低溫症。早前便有數名少年於露營時因出現低溫症,需要直升機送院急救;也有長者甚至因此而死亡。懂得判斷低溫症的症狀和正確的急救方法,便可減低意外的發生。

飲酒暖身 體溫流失更快

人體正常體溫為攝氏36.2度至37.5度(華氏97.2度至99.5度)。但長期浸於冷水中、濕身、禦寒衣物不足、長期暴露在寒冷溫度或體內體溫調節系統失衡,都可誘發低溫症。比較常見的患者包括長者、初生嬰兒、長期病患者及濫用藥物或酒精者。

低溫症的常見症狀包括:
‧患者申訴有難以忍耐的寒冷感覺
‧觸摸患者時有異常寒冷的感覺
‧皮膚蒼白
‧顫抖(若體溫低於攝氏32度,顫抖會停止)
‧反應遲鈍、肢體感覺麻木
‧呼吸、脈搏減弱及減慢
‧清醒程度下降

當出現上述症狀,應小心將患者安置於溫暖環境或室內,脫去沾濕衣服,抹乾身體,並蓋氈保暖。如患者仍然清醒,可給予高熱能飲品;若已神志不清或出現肌肉硬化的情況,應立即送院救治。
切勿使用熱水袋為身體局部加熱或將患者安置於電暖爐旁,以免感熱能力較差的長者燒傷,但可放置電暖爐於室內令房間溫暖;也切勿給予酒精飲品,以免令身體表面血管擴張而加速體溫下降。

撰文:香港紅十字會醫護服務部助理經理(急救訓練)陳恆生
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訓練組熱線:39710288
隔周三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