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廢令 政府不提覆核唐英年仍堅稱立法會廢令無法律依據

堆填區廢令 政府不提覆核
唐英年仍堅稱立法會廢令無法律依據

【本報訊】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廢除《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議案,阻止政府徵用清水灣郊野公園5公頃用地擴建將軍澳堆填區,政府昨確定不會就立法會廢令議決提出司法覆核,以維持行政立法良好關係。面對逼切處理的都市固體廢物,環境局昨日推出一籃子措施的推行時間表,其中最接近民居的將軍澳堆填區仍會縮減比例擴建,壽命最少可延至2020年。 記者:蔡建豪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昨日在行政會議後宣佈,政府將不會就立法會廢除堆填區擴建令的議案提出司法覆核。唐英年堅稱立法會廢令沒有法律依據,但考慮到與立法會對簿公堂會損害行政立法關係,以及分歧主要基於彼此對《郊野公園條例》存在不同詮釋,不涉憲制問題。政府亦已決定不會徵用清水灣郊野公園的5公頃用地。

現有堆填區仍需擴建

不再徵用郊野公園用地,並不等於本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問題得到紓緩,也不代表堆填區沒有擴建的需要。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日公佈未來一籃子減廢回收措施的推行時間表,在焚化爐、污泥處理設施及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等現代化處理設施以外,現有三個堆填區仍會繼續擴建,應付焚化設施未能處理的廢物,及建築材料等。
邱騰華指出,撇除徵用5公頃郊野公園用地,堆填區在將軍澳第137區的擴建規模將由原來的15.6公頃縮減至13公頃,由於將軍澳堆填區最接近民居,針對長久困擾居民的垃圾臭味,政府擬於2014年啟動擴建部份時剔走家居廢物,只接收沒有異味的建築廢料及經焚化垃圾後留下的灰燼,在有關安排下,堆填區的壽命最少可延至2020年。

圖中左方為將軍澳堆填區,右方為西貢郊野公園。資料圖片

焚化設施五年後啟用

至於焚化爐選址的環境影響評估已進入最後階段,政府預期於3月公佈環評報告,預期焚化設施最快於2016年啟用。至於落實廢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也會加快落實,邱騰華強調會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啟動全數處理措施的前期工作,避免本港面對廢物處理危機。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批評,環境局的源頭減廢方案多方面流於「諮詢又諮詢」的空話,擔心政府再次重蹈《2005年都市固體廢物管理大綱》覆轍,再向市民開出空頭支票。她認為在電子垃圾以外,政府有需要盡快落實包裝廢物及飲品容器等生產者責任制。將軍澳區議員何民傑批評,政府擴建堆填區方案,對居民造成無了期的滋擾。

廢物處理措施進度時間表

時間:現時
回收率:49%
廢物處理:
回收設施覆蓋80%人口
第一期膠袋收費
每日堆填垃圾量:13,300公噸

時間:2015
回收率:55%
廢物處理:
生產者責任計劃陸續實施
污泥處理設施啟用
第一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啟用
每日堆填垃圾量:11,500公噸

時間:2016/18
回收率:假設維持於55%
廢物處理:
生產者責任計劃陸續實施
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啟用
第二期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啟用
每日堆填垃圾量:8,500公噸

資料來源: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