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工傷侍應控僱主歧視

案件速遞
工傷侍應控僱主歧視

【本報訊】男酒樓侍應負責搬運輪椅客人上落酒樓門前的13級樓梯,每天來回約12至30次,其中一次搬運時弄傷左胸及背,胸椎骨骨折。自此只能用右手搬運輪椅客的他,要同事調位遷就,結果招來酒樓經理兇惡對待。酒樓董事留意到他不能用左手搬輪椅,大聲叫喊「唔使你做」,侍應同日被辭退。他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酒樓殘疾歧視,要求賠償,包括收入損失5.1萬元。
原告簡志成於07年4月起受聘於被告彩龍船(麗城)酒家有限公司當侍應。同月21日即上班第四天受傷,08年6月被解僱。他受傷後一直覆診至08年8月,被告只賠償了部份醫療費。
案件編號:DCEO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