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設施吸煙檢控每日兩宗

運輸設施吸煙檢控每日兩宗

【本報訊】2010年12月1日起全港120多個露天公共運輸設施實施全面禁煙,截至12月28日,衞生署控煙辦公室共接獲140個有關上述設施的違例吸煙投訴,作出66宗票控,平均每日兩宗。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對於每兩宗投訴只有一宗檢控,認為控煙辦應加強檢查增加阻嚇性,「露天地方應該好易睇到」。

上月140宗投訴66宗票控

全港129個露天及兩個有上蓋建築物的公共運輸設施(即公共運輸交滙處或巴士總站),由2010年12月1日起劃為禁煙區,截至該月28日,控煙辦在有關地點接獲140宗投訴,控煙督察巡查該些設施時,共作出66宗票控,平均每日兩宗。2010年1月至10月控煙辦就各類違例吸煙作出5,845宗檢控,較09年全年的5,657宗為多,08年則有7,305宗。

李華明促加強巡查執法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一個月只有66宗檢控不算多,可能因新例實施初期,控煙辦執法較寬鬆而給予違例者警告,認為控煙辦可加密巡查次數及加強執法,「露天好易睇到(違例吸煙),要執法應該唔難;唔似卡拉OK有人睇水,上到去(違例者)都走咗」。他指控煙辦必須加強執法,增加阻嚇力。
李華明又表示,控煙辦應按比例增加控煙督察人手,否則不夠人手執法;現時部份公共交通交滙處或巴士站地上有白線,以標示禁煙範圍,政府應在進入禁煙範圍前增設附有煙灰缸的垃圾桶,提醒市民弄熄煙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