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推外滙莊家指引

外管局推外滙莊家指引

【本報訊】為加強外滙市場管理,外管局日前發出銀行間外滙市場莊家指引,將銀行間外滙市場莊家進一步細化分類,分為即期莊家、遠期掉期莊家和綜合莊家。同時,外管局要嚴限莊家的申請條件。
外管局已分別核准26家即期莊家和18家遠期掉期莊家,並各有7家和12家商業銀行取得即期嘗試莊家資格和遠期掉期嘗試莊家資格,當中中行(3988)、農行(1288)、工行(1398)、建行(939)、交行(3328)、花旗銀行(中國)、滙豐銀行(中國)等18家中外資銀行,同時獲得即期莊家和遠期掉期莊家資格。

18家中外資銀行獲批

莊家是指在銀行間即期競價和詢價外滙市場上開價的銀行,故外管局對莊家的申請條件作嚴格規限,申請莊家資格須首先申請相應產品的嘗試莊家資格,申請嘗試莊家資格需具備以下條件︰包括取得銀行間外滙市場會員資格兩年以上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最近年度全行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集中管理結售滙綜合頭寸,外滙局核定的銀行結售滙綜合頭寸上限在2億美元以上。
遠期掉期莊家是指在銀行間遠期、外滙掉期和貨幣掉期市場開價的銀行;綜合莊家是指在即期、遠期、外滙掉期和貨幣掉期等各外滙市場開價的銀行。申請資格須曾為交易品種嘗試開價兩年以上;最近兩個年度全行資本充足率達到9%以上;集中管理結售滙綜合頭寸,外滙局核定的銀行結售滙綜合頭寸上限5億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