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北京市大興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毒奶粉受害者家長、維權人士趙連海入獄兩年半。趙連海被重判,不但引起內地輿論和結石寶寶家長不滿,更惹來香港各界譁然,並對內地司法制度提出批評和質疑。香港政黨、政界人士更罕有地不分黨派聲援趙連海。
案件宣判後,趙連海初時在看守所中絕食,抗議審訊不公及要求上訴,但看守所及後阻止律師與他會面,而且更出示聲稱是他所寫、解除律師職務的字條。在上訴期限屆滿後,官方新華社報道趙連海已放棄上訴,並法院接受他保外就醫申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本周二雖披露,趙連海已離開看守所,到醫院治療,網上亦出現聲稱是他的聲明,但外界仍無法聯絡趙連海和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