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牽涉全港業主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今日起執行,無論是安裝鋁窗、修建晾衣架或是改建排水渠,業主都有責任聘用註冊承建商,否則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屋宇署表示至今已有2100名承建商成功註冊,而制度實施頭半年會對違規行為寬鬆處理。
最高監禁一年半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118項工程,按工程大小和種類劃分三級,承建商需獲得相應級別註冊資格方能開展工程,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18個月。業主若聘用未經註冊承建商最高會被罰款10萬元。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指,現時有少量工程如安裝或拆除非結構牆獲得豁免,但將來會逐步納入制度。
至於執法方面,林少棠指如接獲舉報會派人調查,又會委託顧問公司主動出擊巡查,但頭半年只要不涉及安全問題,都不會檢控。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現時法例宣傳不足,而且很多從事裝修工程人士尚未成功註冊,呼籲署方增撥資源宣傳教育,並加快審批進度。截至本月28日,屋宇署收到逾5,100宗註冊申請,超過2,100名承建商註冊,名單和制度詳情可瀏覽屋宇署網站( http://www.b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