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演奏者的猴子、可能 - 古德明

街頭演奏者的猴子、可能 - 古德明

問:一篇英文評論說,由於香港政府毫無實權,香港人有什麼不滿,都改向中共駐港辦公室抗議:Itisbettertodeliveramessagedirectlytotheorgangrinderratherthantothemonkeys。句中的organgrinder和monkeys是什麼意思?
答:Organ是「風琴」,這裏指barrelorgan(筒風琴)。筒風琴一般用於街頭演奏,演奏者旋轉琴上一個手柄,風琴就會發聲。旋轉這樣的手柄,英文叫grind,所以筒風琴演奏者叫organgrinder。從前,這些街頭演奏者多會養隻猴子,猴子受過訓練,演奏時坐在琴上,演奏後則向圍觀者討錢。現在,organgrinder往往引伸解作「控制別人者」,monkey則當然是「受人控制者」,例如:Iwanttotalkface-to-facewiththeorgangrinder,nothismonkey(我要和主事者而不是他的傀儡當面談談)。讀者示下那一句,是說「把意見直接向主事者表達,勝於向其傀儡陳述」。
問:一家快餐店舉辦抽獎遊戲,說Withalmost3.5millionprizes,halfofHongKongcouldwin(獎品有將近三百五十萬分,香港有半數人可得獎)。這一句說的不是過去的事,為什麼用過去式的could,而不用現在式的can?
答:這一句說的,是可能發生的事;而說現在或未來可能發生的事,英文可用may、might或could三字,但不可用can,例如:Thejobcould(=may/might)takeseveraldays(這工作可能要花幾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