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修改鐵閘 仍未解決問題屋署指令不清困擾市民

花錢修改鐵閘 仍未解決問題
屋署指令不清困擾市民

舊樓的消防問題一向備受關注,但並非所有業主均對消防安全及樓宇結構有認識。有舊樓業主接獲屋宇署的命令,因不熟悉相關法例及要求,花費金錢進行修改工程後仍未能解決問題。事主埋怨屋宇署沒有清晰指示,又沒一次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且審批其進行了不切實際的工程,令小市民無所適從。

年逾五旬的梁女士及其丈夫為旺角上海街一樓齡36年舊樓單位的業主,該大廈一梯兩伙,樓高五層,沒有升降機,單位大閘相連樓梯。01年梁女士收到屋宇署指示,要求將大門復修至與批准圖則相同,將單位鐵閘移後約2.5呎,即由樓梯走至大門,留有兩步程的小走廊。
梁女士表示,廿年前購入單位時已是現時模樣,沒作任何改動,而其餘各層單位的大閘位置與其單位相同,故當時沒理會屋宇署指示。至07年底,該署通知大廈納入「大規模清拆行動」的目標樓宇之一,再發出改善指示,要求他在單位加建防護門廊(即具有耐火時效的牆及兩道防火門)及清拆外掩的鐵閘。

無空間建造防火門

她遂向該署申請,將原本外掩的鐵閘改為趟閘,免影響樓梯的走火空間,完成工程後,該署於今年10月撤銷其清拆指令,惟仍要求他盡快完成門廊工程。
她坦言與丈夫也不太了解法例規定,一心以為改建趟閘後便沒違法,但屋宇署多番催促,她遂再跟進加建防護門廊,惟發現沒有足夠空間興建防火門。「如果一定要加,就要加喺趟閘內位置,但係家個走廊位得好少空間,只有約8平方呎面積,根本冇可能加到兩道門,我打電話徵詢屋宇署意見,佢就淨係一味要我係走廊加防火門」。

查契才知佔公用地

記者跟進個案時,提醒梁女士查看大廈公契,她才恍然大悟地表示,原來自己一直佔用了公用空間。「睇番公契先知鐵閘位置係公家地,但係屋宇署一直冇提醒,仲批埋我轉趟閘,我用咗2,600蚊換閘,早知咁做都係有問題,就唔會咁改,仲有,舊年全幢大廈嘅廁所僭建咗係天井位,我用咗4萬幾蚊重建,將廁所門口位開係家個走廊位,若果起防火門,我又要改廁所門位置,點解屋宇署當時都冇提出有問題,我哋小市民真係畀佢玩死」。
屋宇署回覆,上址屬單梯建築物,其最高樓層高於地面13米,按法例應於各層設有防護門廊,按該大廈的圖則,1樓至5樓設有防護門廊。防護門廊應設計為公用地方及樓梯的一部份,使其不能輕易併入鄰近的私人單位。惟就梁女士批評屋宇署令小市民無所適從,以及何以批出其佔用公家位的趟閘,該署沒有回應。
檔案編號:10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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