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違反感化令入獄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AminaMariamBokhary,在監獄剛度過一周,即捲入特權疑雲。有消息指其父母獲准每月額外探監機會,懲教署不肯作出回應。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若事件屬實,懲教署有責任解釋批准的理據,以免令人感到官官相衞,方便權貴。 記者:周鴻熙
現年34歲的Amina在大欖女監獄服刑期間,開始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例如打掃等,不過其生活習慣仍然未能適應,偶爾鬧情緒,令父親包志雄夫妻感到擔心,於是向懲教署申請增加每月探監次數,據稱已獲當局批准。
根據監獄規例第234A章48條有關探訪的條文規定,犯人每月可獲准探訪兩次,同一時間訪客不得超過3人,每次探訪只限30分鐘。換言之,若家人或親友希望每月探監超過兩次,必須向懲教署申請,並要陳述所持的理由。監獄規則亦有條文指出,經定罪的囚犯如就其財產作出安排,或有任何其他特殊理由,監督可准許其為此而會見親戚或朋友。
記者就Amina父母是否獲准每月探監多於兩次向懲教署查詢,懲教署發言人拒絕評論個別事件,只說若有特別情況,例如要作遺產分配、離婚等,家人需時間與囚犯商討,便可申請每月超過兩次探訪。該署亦未能提供過去有關申請獲批准的數據。
議員促懲教署解釋
有資深懲教人員稱,署方容許家屬增加探訪次數,一般是希望囚犯加強與家人的關係,以備將來融入社會,若獲批准,一般每月可多探訪兩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梁國雄則認為,Amina屬公眾關注人物,一些事情或會涉及利益衝突,懲教署有必要解釋批准額外探訪次數的理由。另一名議員鄭家富亦批評,懲教署應公開原則,若事件屬實又不透明,會令人感到官官相衞,方便權貴。懲教署有責任解釋批准的理據,讓公眾了解有關理據是否合理,釋除公眾疑慮。
至於前日Amina父母到訪,離開時獲准將座駕直接駛入懲教所才登車。懲教署發言人稱,有關安排是為了維持院所管轄範圍的秩序及避免不必要的碰撞引致意外發生。任何人士的家屬作出類似要求,院方都會根據情況考慮作出安排。
記者昨日所見,Amina父母沒來探監,其他囚犯家屬也較日前少,偶然有女囚犯在球場附近打掃,但未見Amina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