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假富婆加監10個月

行騙假富婆加監10個月

【本報訊】女購物狂入住本港頂級酒店,豪派小費充富婆,出入名店掃貨,甚至借鐘錶商潘迪生之名招搖撞騙,成功向八名市民騙取合共120萬元。因欺詐罪已判囚18個月的「富婆」,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等17項罪名,暫委法官杜大衛昨斥她在保釋期間犯案,判監兩年四個月,其中十個月與原先刑期分期執行。
患有衝動症的被告楊薇薇(32歲),今年初承認詐騙高級髮廊的「洗頭妹」及其家人逾70萬元。辯方求情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少許悔意,她無個人得益,騙款用作支付酒店房租及信用卡欠款,已償還30多萬元。
案發於08年4至12月,被告藉口介紹筍工、父親好友錶商潘迪生生意不達標,需她催谷銷售額以保留名錶代理權,要求四季酒店及時裝店等八名事主,以現金或透支形式,提供保證金、借貸或直接買名錶給她,騙取合共120萬元。
案件編號:DCCC1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