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海南消費可退稅11%

遊海南消費可退稅11%

【本報訊】本港、澳門與台灣三地市民,從2011年1月1日起在海南省旅遊,消費金額800元人民幣起,可以享受11%的統一退稅率,這是內地首個推出消費退稅的地區。
國務院昨日決定,在海南省開展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試點,境外旅客在海南購物可享統一退稅率,境外旅客是指在內地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台同胞。

須購物滿800元

退稅定點商店在政策試點初期,當選擇經營較好的省內百貨商店為退稅定點商店。
而退稅物品主要包括服裝、鞋帽、化妝品、鐘錶、首飾、電器、文具、潔用品、醫療器械、家電等21個大類,但食品、飲料、水果、煙酒、汽車、摩托車等不能作為退稅的物品。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又表示,海南試點離境退稅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國遊客到海南觀光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