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傾家蕩產保公司 員工10月無糧出照開工欠薪案揭勞資情深

老闆傾家蕩產保公司 員工10月無糧出照開工
欠薪案揭勞資情深

【本報訊】勞工處今年成功檢控違例欠薪個案大增兩成七,近1,500宗,包括轄下勞工視察科主動巡查破獲一宗老字號著名食品供應商集體欠薪案件,全部15名員工均被拖欠最長10個月,但員工基於與老闆有深厚感情,一直啞忍。最低工資條例明年五月正式實施,勞工處短期內將為轄下200名勞工督察開班,惡補條例內容,勞工視察科屆時亦會主動出擊。 記者:盧文烈

今年首11個月經勞工處檢控而被法庭定罪的違例欠薪個案有1,428宗,較去年同期增加兩成七。僱主因拖欠假期福利而被定罪的個案更大幅增加七成至946宗。

付清欠薪員工續受聘

加入勞工處14年的勞工視察科勞工督察尹兆泰表示,僱主欠薪期一般兩至三個月,但亦有特殊例子。數年前便曾處理過一宗欠薪期長達一年的個案,該員工受聘於洗衣工場,負責到不同食肆收枱布.最後經勞工處協助下追回欠薪。
勞工視察科每天到不同公司巡查,尹兆泰去年底到荔枝角一間歷史悠久的食品供應商巡查時,便揭發一宗長期欠薪個案,該公司有15名員工,過往沒有欠薪紀錄,但受金融海嘯影響,該公司09年初開始欠薪,長達半年至10個月,其間只曾向個別員工發放小部份欠薪,「例如月入一萬,就出住一千蚊畀員工頂住」。
員工從沒有向勞工處舉報,尹兆泰估計可能與勞資雙方感情深厚有關,而大老闆對勞工處亦坦白交代欠薪經過。原來大老闆為了保住經營多年的生意,曾變賣物業,仍然周轉不靈,才被迫欠薪。該公司及公司董事分別被法庭判罰款3,200元及10,800元。公司其後已分階段全數清付欠薪,而部份員工在事件後仍繼續留在公司工作。

法律顧問被欠兩月薪

尹兆泰加入勞工處前曾與朋友合作經營食肆,由於生意不理想,他與拍檔幾乎個個月無糧出,故深明僱員被拖欠薪金的痛苦。他提醒,現時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只負責墊支僱員離職前兩個月的欠薪,僱員不要感情用事拖延舉報。
他表示,勞工處最近罕有地收到法律顧問被欠薪個案,該員工受聘於中小型投資公司,共被拖欠兩個月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