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替逝世友人辦喪事,搭上友人14歲女兒發展不倫戀,被指於去年8月至今年3月多次與少女在家性交,事件曝光後,疑偕妻子要少女作假口供。案件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昨裁定夫婦罪脫,基於男方自招嫌疑不獲堂費,其妻可得堂費。50歲被告鄭耀麟現已退休,49歲妻子歐美芬為地政總署助理文書主任。暫委法官阮偉明認為,少女前言不對後語,並非可靠證人,故裁定鄭四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不成立,他與妻子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亦罪脫。案件編號:DCCC8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