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廟佳桑拿老闆等九人涉串謀管理淫窟,案件07年審訊時,其中一名被告的前女警妻子,懷疑卧底警與同袍夾口供,暗中在法庭證人室放置錄音機,偷錄警員私下談論案情的罪證。前女警最終成功令丈夫脫罪,但自己卻藐視法庭罪成。高等法院法官韋毅志昨指本案史無前例,侵蝕了司法制度,判前女警入獄9個月,但緩刑18個月。 記者:黃幗慧
被判緩刑的吳惠冰(54歲)得悉毋須受牢獄之苦後,表現冷靜,面帶笑容,與丈夫張世傑一同離開法庭。
吳惠冰聲稱因聽到有警員向卧底警說「啱喇,咁樣就鋤×死佢」,擔心警員會不擇手段令丈夫入罪,暗中偷錄卧底警與警員在證人室的對話。由07年5月7日至9月7日共錄了47天。
法官判刑指,其實第3日的錄音已足夠顯示警員之間有談論證供,但吳婦沒有停止錄音,反而是精心計算過,直至控方案情完結後,才將錄音交出。曾當女警27年的吳婦,沒可能不知道她這樣做會有甚麼後果。
行為嚇怕證人
法官批評吳婦的所作所為,嚴重破壞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亦會嚇怕證人,令他們擔心對話會被錄音而不敢到法庭作供,亦會令人覺得一些重要資料會因而外洩作其他用途。法官指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令公眾人士知道,像吳婦般藐視法庭,將會被判囚。但由於本案是首宗同類的藐視法庭案,法官相信緩刑已足夠帶出相關訊息。至於案中負責裝置錄音機的黃文俊,出於幫朋友才犯案,刑責較輕,故判囚6個月,緩刑18個月。
串謀管理淫窟案06年於區域法院開審。吳惠冰後來在證人室錄音,證實案件主管與卧底警等人在審訊期間漠視法官警告,私下談論案情。原審法官指作供警員的可信性受到質疑,故裁定案中九名被告毋須就控罪答辯,全部釋放。
案件編號:HCMP8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