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醫院一名女化驗師,本月新聘首次來港25歲印傭。惟對方為求工作順利,誤信家鄉習俗,將自己尿液倒入水中予她飲用。化驗師察覺水有異味,將樣本帶返醫院化驗,證實含尿液報警。印傭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指出,外傭負責僱主一家飲食,不論該習俗是否存在,被告行為已違法,為保障僱主家庭安全,須判被告即時監禁三個月。
記者:李啟發 姜偉康
案中受害者44歲為化驗師,事後偕丈夫求診,證實均無大礙。她接受訪問時說,當日一度以為是食水來源出問題,曾再取水喉水煲滾,發覺並無異樣,故提取樣本到任職醫院化驗。
辯方:被告缺乏知識
被告LilikDellyTriSadinda身材矮小,在犯人欄內一直低頭。她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辯方求情說,被告缺乏知識,她出發來港前獲朋友告知,說僱主飲了她的尿,她便能工作順利,她因誤信此習俗才犯案,望考慮她坦白認罪獲輕判。
案情透露,被告本月剛受聘,與僱主一家四口,包括兩名孩子同住。12月19日星期日早上9時許,僱主一家出外用餐時,當日放假的被告仍留在家。中午時,僱主與家人回家,被告已外出。女僱主用保溫壺的水冲茶飲,嚇然聞到尿味,見水呈黃色,其丈夫亦聞到水有尿味。她帶樣本返醫院化驗,證實含尿液,於是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當日早上約8時,用透明膠杯舀尿混入水中。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批評被告犯案行為刻意,不少港人都聘請外傭,為保障他們的家庭安全,須判被告即時監禁,以作警惕。
案件編號:KTCC74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