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為進一步落實金融改革法案,美國的監管機構據報最快於下月提出建議,改革當地金融機構僱員的薪酬架構,以遏抑管理層罔顧風險追求短期回報的短視行為。
部份花紅須以股份等發放
《華爾街日報》報道,根據今年通過的金改法案規定,美國監管機構需要自行制訂法例,限制資產值超過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的金融機構發放花紅的方式,以減低其決策者只重視短期利益的誘因。而與薪酬有關的法例,一律必須於明年4月之前完成,故聯儲局、證監會(SEC)及聯邦銀行機構近期密鑼緊鼓合作制訂相關法規。
據悉,相關法例將更全面覆蓋一籃子銀行、證券行以及投資經理,而更多高層人員亦會納入監管範疇。相關機構必須將部份花紅以股份或其他延遞補償的形式發放,規模越大,相關比例會相應提高。對美國經濟舉足輕重的華爾街大行,如高盛及摩通等,其要求會最「辣」,其高層近一半或以上的花紅將不能是現金。
報道又指,聯儲局官員亦已先行一步,近期紛紛致函各大行,要求就薪酬制度改革提出建議,並考慮是否向業界推薦特定的薪酬釐定準則,例如根據員工表現發放股份作為獎勵,從而協助業界履行金改法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