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遏樓市炒風,上月突出招徵收額外印花稅,並同時收緊非自住物業按揭成數,以打壓物業市場以小博大的炒賣機會。不過,新招實施後,可承造較高樓按成數的交吉單位頓時「吃香」,連租約業主急謀應變,提前與租客終止租約,收回單位,甚或買家自行賠償租金予租客,但求提前收回物業自用,租客直言感到無奈,並有心理準備隨時被逼遷。
剛於今年9月承租帝柏海灣2座高層F室租客,透過代理表示,沒想過會搬入單位不久,明年就要搬走。該名租客得悉單位新業主計劃明年3月交易到期時,收回物業自用,感到無奈。並指租客一向無話事權,業主要收就收。不過,新業主提前解約,一定要賠足租金,「睇錢份上」都無辦法。亦有租客表示,自從政府撤銷租管條例後,租客已飽受業主大幅加租之苦,是次政府再收緊按揭就更加累事,業主隨時收回物業交吉放賣,要有心理準備隨時被逼遷。
用家購連約戶賠租金個案
業主以583萬元連租約放售,低市價6%
→用家承接,明年3月完成交易。單位現月租1.7萬元,死約明年8月到期。
→用家計劃到明年3月賠償5個月租金共8.5萬元予租客解約。以便可向銀行申請七成樓按。
→連同賠償租金,單位涉資591.5萬元,較現交吉戶市價620萬元,買家仍慳28.5萬元,並可解決新例令成本增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