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持有內地車牌人士請注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周開始二審刑法修正案,加大對醉酒駕駛、飆車等危險駕駛的懲罰力度。根據草案,醉酒駕駛者一律按「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及罰金,而內地拘役期限為一個月至六個月,較現時醉駕最多拘留15天,量刑大為加重。
「早就應該重罰那些喝了酒還開車的人!」河北居民陳林昨得悉人大修例加重處罰醉駕時,脫口而道。他的妹妹陳曉鳳兩個月前在河北大學校園內,被醉駕「官二代」李啟明撞死,悲傷猶在,他為妹妹求公道受盡地方當局打壓。「我認為不但要重罰醉酒開車,對所有違章開車肇事者,都應重罰!」
按「危險駕駛」定罪
內地今年8月才將「危險駕駛罪」寫入刑法,本周人大常委會二審有關草案,並加大對醉駕的懲罰力度,規定醉酒駕駛者,不論情節如何、是否造成後果,一律按「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若同時構成其他犯罪,將依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根據內地刑罰,拘役期限在一個月至六個月。
此前內地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駕者可處15日以下拘留,扣證三個月至六個月,並罰500元至2,000元人民幣。正審議的新法例對醉駕處罰,較原法例要重得多。按規定,人大立法最少要三審,換言之該法例最快要明年初,才可能通過頒佈實施。
人大修例加重對「馬路殺手」處罰獲內地民眾熱烈支持。新浪網昨日進行民調顯示,至昨晚8時,贊成對醉駕者處拘役者高達八成八,只有一成網民認為「時機未到,應慎重立法」。內地交通條例規定,司機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20mg,即為超標,達到80mg即為醉駕。資料顯示,內地去年查處酒後駕駛案31.3萬宗,其中醉駕4.2萬宗,醉駕車禍致死傷事件此起彼伏。港人持有內地駕駛證者,至少數萬。
新華網/本報記者
內地近年醉駕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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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0 河北保定公安副局長李剛的兒子李啟明,在河北大學校園內醉酒駕駛,兩名女大學生一死一傷;李啟明事後還揚言「我爸是李剛」引起公憤
30/06/2009 南京司機張明寶醉酒駕駛私家車,在街上連撞9人致5屍6命(包括一名孕婦),4人受傷
24/01/2009 河南滑縣男子魏法照醉酒後駕車肇事致8死3傷,魏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