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生果金限制遭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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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果金限制遭挑戰

【本報訊】首次有長者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申領生果金離港限制。72歲申請人林和倫指申領生果金的長者,必須在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不得離港超過56天,是限制旅行及出入境自由,以及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申請人今年4月申請生果金被拒,之後一直留港至今年10月,才合資格領取每月1,000元生果金。他指政府未能解釋向經常離港長者發放生果金,所引致的社會及經濟問題,根本沒有真正需要實施離港限制。
案件編號:HCAL1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