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阮偉明認為控方未能證明中聯辦是私人地方,角色反而跟其他政府大樓一樣,市民毋須事先批准都有權在該處示威。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認為,裁決引證了中聯辦「好可能」是公眾地方,警方過份阻隔示威者的做法變得不合理,中聯辦應開放大閘讓公眾請願。
政府總部周日開放
剛脫罪的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今次判決最少引證了中聯辦「好可能」是公眾地方。若這是公眾地方,警方近年頻頻過份阻隔示威者的做法變得不合理。警方當日共出動了50名警員在中聯辦維持秩序,以「僱用警務人員」的時薪計算,最少花費了近四萬元公帑。
蔡耀昌續稱,即使是公眾地方,政府會因應管理問題對示威請願設立一定限制,但若是24小時全天候重門深鎖,市民則可透過上訴機制討回合理權益。他以政府總部為例,約10年前加建鐵閘後,一度拒絕示威者內進,後來支聯會按《公安條例》向上訴委員會上訴,裁定政府在周日等非辦公時間,應開放予示威者集會。「如果真係證實到中聯辦係公眾地方,咁佢應該對外開放畀人入閘內請願」。
不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今次是裁判法院的裁決,對其他法院沒約束力。他補充,市民在公眾地方享有和平集會自由,但要在私人地方集會則須得到業權人同意。
支聯會趁本周六聖誕節,即劉曉波判刑一周年,上午11時將再次遊行到中聯辦,要求釋放劉曉波及所有良心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