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強積金條例,僱員一生只能一次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積金管理局最近一年發現,部份提前領取回強積金的人士「食過翻尋味」,第二次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取申領強積金,情況並有增加趨勢,今年頭七個月已檢控47名違規僱員。另外,當局將於明年第二季在網上公佈違規僱主黑名單。
記者:盧文烈
積金局每月接獲2,000宗提早領取強積金供款的申請,積金局營運總監于海平接受訪問時表示,上年度局方成功檢控55名訛稱永久離港提取供款的僱員,而今年度頭七個月已有47名違規僱員被控,當中部份僱員是第二度以永久離港理由申請取回供款,這批僱員年約30至40歲,多數是相隔一年以上才再次申領供款。
她表示,訛稱永久離港提取供款的僱員,最高可被罰10萬元及入獄一年,提醒僱員不要以身試法。強積金計劃規定,供款僱員要到65歲時才可一筆過取回全部款項,只有當僱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或永久離港等理由,才可要求提前取回強積金。
針對不良僱主,積金局將於明年第二季訂立違規僱主黑名單,首階段先在網上公佈過去五年因拖欠強積金而被法庭判罰的公司名單。于海平表示,過去五年被法庭判罰違反強積金條例的公司,不論觸犯民事抑或刑事罪,都一併納入名單內,黑名單僱主若五年內未有再犯,期限過後便會被除名。
將列違規董事名字
黑名單會列出違規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違規內容,法庭裁決日期及刑罰等,市民只要在網上輸入公司名字,違規紀錄便一一呈現。初步統計,過去五年共發現4,000個僱主違規紀錄,部份是屢勸重犯,因此局方會在網上設立特別欄目,將違規兩次或以上的公司分類出來。
于海平說,局方經過內部研究及諮詢私隱專員公署意見後決定,暫時不會列出過去違規董事的名字,但當黑名單制度正式推出後,凡有董事被法庭裁定違規,也會在網上公開有關董事名稱。每年約有數十名違規董事被成功檢控;推出黑名單會對部份僱主產生阻嚇作用,而僱員在搵工亦可先行打聽僱主過往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