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可知物業有否釘契

查冊可知物業有否釘契

有讀者最近辦理樓宇轉按時,發現物業被釘契,查冊時才得知物業於十多年前遭財務公司及生意上錢債糾紛的夥伴追債而被註契,惟當時並無通知他。
法律界人士黃鶴鳴解釋,釘契分為多種,可因物業有僭建物而被釘契;也有因與物業有關的欠款而被釘契。「如果冇交物業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向法庭申請押記,再向土地註冊處釘佢契。又或者打輸官司冇錢賠,對方揸住法庭判令,都可以到土地註冊處釘契。」如有新買家打算買入單位,驗證樓契時發現有釘契項目,可能會打退堂鼓,除非業主還清欠債解除註契。

註冊處毋須通知業主

一般情況下,財務公司的私人借貸或銀行卡數,如屬無物業抵押的項目,不能向土地註冊處申請釘契。至於物業被釘契,業主不會獲通知。
惟黃律師補充:「業主雖然唔知情被釘契,不過欠人錢自己一定知。」
土地註冊處表示,若法庭接受債權人申請而就有關物業發出押記令,債權人可透過代表律師把該押記令送交該處註冊,該處無法定責任在註冊任何文書前或後通知業主。如押記令已解除,可透過律師把解除押記令送交該處註銷有關紀錄。
巿民如欲查閱樓契狀況,可到土地註冊處金鐘客戶服務中心,新界區則到該署轄下三間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紀錄。查閱土地登記冊物業現時詳情,費用10元;查閱過去及現時詳情,費用25元。詳情可瀏覽該處網頁 http://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檔案編號:101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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