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克賭場兩主腦緩刑兼罰款

撲克賭場兩主腦緩刑兼罰款

【本報訊】本港首宗德州撲克非法賭場案,兩名否認控罪的賭場管理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同被判囚四個月,但緩刑兩年,兼罰款三萬元。
中區警區行動主任張晚成總督察在庭外說,案中搜出18萬元現金及472萬元籌碼,賭注不小。他指部份市民以為德州撲克不屬賭博,「以為高尚玩意就係合法」,結果公然耍樂誤墮法網。他提醒市民在私人地方及社交場合玩牌,才不違法。

稱誤信法律意見

裁判官林嘉欣昨指,證據指案發的中環士丹利街明珠行二樓TheBlueRoom確是賭場;而兩名被告、即加拿大籍「亞洲撲克公開賽」創辦人兼冠軍曾加威(29歲)及在美國執業的律師JonathanShen(31歲),顯然在現場有話事權,故判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兩位被告起初誤信法律意見,以為以私人會所形式經營便不算違法,故公然開業,甚至在雜誌上作宣傳。他們現已知錯,不會再犯。
案件編號:ESCC48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