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司機梁冠彪(圖)在深圳駕駛貨車撞死四個月大嬰兒案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以直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梁冠彪兩年「死緩」,即緩期兩年執行死刑。梁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不服上訴,梁母聞判傷心得多次昏倒。案中慘死嬰兒的父母則指判刑合理,但仍會提出民事訴訟,向梁所屬運輸公司索償30多萬元人民幣。
昨晨10時許,梁冠彪(32歲)由囚車押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梁的父母及三名親友則提前一小時到達法院等候。慘死嬰兒周孟麟的父母及祖母則在開庭前10分鐘到達。法官在庭上僅用10分鐘便宣讀完判決書。法官指事實及證據顯示,梁肇事後有機會採取挽救措施,但他沒有盡司機責任,反而加速逃逸,情節惡劣,故以直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
官:直接故意殺人罪
判決書指,今年4月25日,梁駕車經布吉時撞及推着嬰兒車的黎雲,當時貨車架勾着嬰兒車,肇事後梁不但沒有即時停車,反而加速逃離現場,途中停車查看車架下確是捲着嬰兒及嬰兒車後,他竟左搖右擺駕車企圖擺脫夾在車架下的嬰兒車,其後在隧道將嬰兒丟棄路邊,然後駕車返回香港。
梁聞判後情緒穩定但即時表示上訴,旁聽的梁母則當庭昏倒,梁父眼泛淚光。梁母離開法庭時說:「我個仔好乖o架,為咗個仔,佢哋(死者父母)要乜,我乜都滿足佢哋,賠都賠到佢哋滿意。」梁母又說:「希望你哋有同情心,幫吓我個仔啦!」梁母在庭外再次暈倒,要梁父及親友合力將她扶起。
母:求港府代為求情
梁的父母指之前已和死者家人達成賠償協議。他們指當局不給兒子一個自新機會,希望港府可以協助求情給予減刑。對於梁母受刺激暈倒,孟麟母親黎雲說:「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祖母認為判死緩讓他在獄中受折磨,比判死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