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天實施 警方嚴陣以待醉駕三級制生效五小時三人中招

首天實施 警方嚴陣以待
醉駕三級制生效五小時三人中招

【本報訊】司機體內酒精超標越多,刑罰越重的「醉駕罰則三級制」昨首日生效,警方在短短五小時內在深水埗、沙田及黃泥涌揭發至少三宗懷疑酒後駕駛案件,拘捕三名涉嫌男子。其中一名滿身酒氣男子更拒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另外兩人酒精則超標逾兩倍,一旦罪成可處以最嚴厲的第三級刑罰,最高可被判罰停牌兩年。
記者:潘志能 黃通蜀

消息稱,新法例昨凌晨正式生效,警方交通部嚴陣以待,在港九新界各區派駐人手。昨凌晨2時許,32歲姓李男子駕駛寶馬房車,沿長沙灣道右轉大埔道,其間司機報稱閃避路人致房車失事,直撞行人路,掃毀鐵欄和路牌。意外中,姓李司機無受傷,但寶馬房車車頭呈V字形凹陷嚴重損毀,行人路路牌撞至傾斜,鐵欄亦掃毀,由附近大廈住客報警。

司機超標達第三級

警員到場替姓李司機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其呼氣樣本竟高達70微克,指他涉嫌酒後駕駛把他拘捕。若按剛實行的醉駕罰則三級制,該司機呼氣樣本達70微克已屬超標第三級,一旦罪成會被罰停牌。
至清晨5時45分,27歲姓林男子駕駛平治房車沿黃泥涌道快線往銅鑼灣,駛至近馬場時切線失控,鏟上一米高花槽,沿花槽衝行12米至盡頭,再狂撼天橋柱躉。房車車頭毀爛,司機並無受傷,但酒精測試顯示超標達第三級,警方以涉嫌酒後駕駛拘捕司機。
此外,昨凌晨1時半,52歲姓陳男子駕駛客貨車沿大埔公路慢線出九龍,途經沙田馬會職員宿舍時失事,掃毀路中多個雪糕筒及道路指示燈,繼而直撞路中工程車車尾。客貨車車頭嚴重損毀,司機雙腳被夾,由消防員救出送院,情況穩定。現場消息稱,姓陳男子身有酒氣,但拒作呼氣樣本測試,被警方拘捕。

私家車在深水埗失事撞行人路鐵欄及路牌,車頭毀爛不堪。潘志能攝

平治房車在黃泥涌道失控鏟上花槽石壆衝行十多米再撞橋躉。黃通蜀攝

拒測試可停牌兩年

「醉駕三級制」主要引入三級遞進刑罰制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越高,停牌期越長。以司機每100毫升呼氣樣本計算,第一級為酒精含量超過22微克至35微克,首次定罪最少停牌六個月,重犯停牌兩年。第二級超標至66微克,首次定罪最少停牌一年,再犯停牌三年。至第三級超標逾66微克,首次定罪最短停牌兩年,再犯停牌五年。至於拒絕進行呼氣測試或提供樣本,等同酒後駕駛第三級,最少停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