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瞞報近視或監禁半年

話你知
瞞報近視或監禁半年

市民在申請駕駛執照時,需如實填報是否有視力問題而需佩戴眼鏡,駕駛執照上的駕駛限制項目,也會用編號註明司機需戴眼鏡,日後司機如要刪除這項限制,必須出示醫生或視光師的證明書。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申請及續領駕駛執照的申請表,有要求申請者對自己身體狀況作出聲明,其中包括身體殘缺、影響駕駛的疾病、需戴眼鏡或矯正視力的鏡片、戴助聽器等。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故意填報失實資料,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正式駕駛執照上,列有持有人的駕駛限制項目,以數字編號方式顯示司機填報的身體狀況,例如「1」代表需戴眼鏡或矯正視力的鏡片,「2」代表需戴助聽器。司機如改善視力後想申請刪除駕駛執照上需戴眼鏡的限制,必須提交醫生或專業視光師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