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不合格龕位須自行交涉

購不合格龕位須自行交涉

【本報訊】政府公佈不合資格私營骨灰龕場名單,但卻未見相應打擊措施,已購入不合格龕位的市民惟有自求多福。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表明,不排除會准許不合資格的龕場繼續擺放骨灰龕,待立法後才會取締,購買了該類龕位的市民,需自行與龕場交涉。消費者委員會及法律界人士則建議市民與龕場另訂條款,保障消費權益。

合約若稱合格可追討

市民即日起可在發展局網頁查閱首批公佈的私營骨灰龕場資料。該局表示,市民購買了不合資格場所的龕位,需留意合約條款有否退款保障,否則需自行與龕場交涉或向消委會求助。發言人強調,若該類龕場在合約上堅稱是合資格經營,則涉嫌作虛假聲明,可受《消費條例》規管。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若市民已購買或訂購不合資格的骨灰龕位,應要求經營者作出書面承諾,若龕場最終不獲政府認可,需安排解決方法,如退款或遷移先人骨灰至合資格龕場等;她又提醒,無論合資格與否,部份龕場的地契將在2047年屆滿,消費者或需分擔補地價所需費用,以繼續行使龕場的土地使用權。

有爭議或須民事訴訟

政府昨公佈52間不合資格骨灰龕場名單,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坦言,未必每間龕場都同意,為已售出的龕位附加合約條款或書面承諾,「佢哋係有權拒絕,如果唔肯,就可能冇得傾」。他指若日後有爭議,或需經民事訴訟解決,「如果倒閉,可能都追唔番」。
不過陸偉雄強調,消費者也應主動與龕場交涉,要求在原有合約上另加條款,並經買賣雙方簽名核實,保障日後龕場一旦倒閉或被取締時,可獲部份退款或其他安排,「好難全部取回,畢竟龕位已經擺放咗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