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稅務局追稅連番出錯,一名全年入息只有8萬多元的小市民,竟被稅局追討260萬元稅款;連立法會議員也被稅局重複多收了數千元物業稅。議員不滿稅局拒絕就犯錯個案向納稅人作出補償。
「稅局犯錯,唔使承擔責任」
議員陳偉業昨就一宗稅局錯誤追稅個案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該名納稅人全年收入只有86,868元,稅局卻誤以為是8,686,800元,向他追收260萬元稅款。該名納稅人與稅局交涉,其間承受極大壓力,生活也大受影響,最後獲更正評稅,但稅局拒絕作出補償。陳批評:「市民報錯稅,就又拉又鎖又罰,稅局犯錯,完全唔使承擔責任,好荒謬。」
議員潘佩璆也即場指自己同樣身受其害,他較早前繳交了物業稅之後,又收到稅局繳費通知信,他一時大意照付,但事後翻查支出紀錄才發現自己重複繳稅,於是向稅局追討,「約一個月後就收到張支票,退番幾千蚊俾我,但係道歉都無句」。他認為稅局出錯的個案近年確有增加,當局應該檢討制度是否有問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被追稅260萬元的個案是稅局在評稅流程上有人為錯誤,只屬個別事件。由於錯誤評稅可以基於不同原因,有些個案也難以清晰判斷有關的錯誤是由稅務局人員還是納稅人的失誤所致,稅務局並沒有就追錯稅個案數目作出統計。
按《稅務條例》規定,稅局會退回多收的稅款,但法例條文沒有規定稅局須就納稅人的損失作出賠償。稅務局發言人補充,曾有納稅人要求稅局償還多收稅款的利息損失,惟上訴庭裁定稅局毋須償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