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富婆後人爭產高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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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後人爭產高院續審

【本報訊】已故保良局前主席、前馬王永勝馬主陳超常夫人陳何麗娟的後人爭產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指取去陳何麗娟5,900萬元遺產的姪女何婉萍(61歲)自辯稱,12歲起便與死者一家同住,在玫瑰崗學校讀書的五年間,均是住在死者司徒拔道碧蕙園單位,與表哥及表妹一同食早餐及午飯。原告遺囑執行人一方卻踢爆,表妹陳艷芳(58歲)根本沒有食早餐及回家午膳的習慣。
原告又指,死者一家有兩頭狗,其中一頭叫Gigi,但何卻稱死者只養了一頭狗。何聲稱死者視她為女兒,惟死者在99年遺囑,留了50萬元給自己的女兒,只留了20萬元給何。何說不覺得奇怪,她尊重死者的做法。
案件編號:HCA27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