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注塑機大王」蔣震的四女兒蔣麗莉,涉嫌在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的股權認購計劃中,涉嫌串謀詐騙及作虛假陳述,指她將低層員工當高層發放購股權,但出售購股權得益回流其袋中,至少得益300多萬元。記者:陳詠詩
首被告蔣麗莉(48歲)為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簡稱太興)前主席;次被告胡思聖(46歲)為前執行董事;第三被告包國平(55歲)為環康集團前行政總裁。蔣與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在公司招股章程作不實陳述的交替控罪,蔣另與包被控一項欺詐罪及一項批准發出與載有不實陳述的招股章程的交替控罪。
控方開案指,時都投資有限公司於02年3月,透過禹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每股一仙全面收購太興。太興4月22日發公告,喻股東不要接納禹銘出價,並公佈02年2月4日已發行購股權,以行使價每股0.32元認購2,388萬股股份。
助理代收購股權得益
據董事會會議紀錄,有關購股權發予10名員工,獎勵對公司的貢獻。次被告曾向證監會交代其中一人是投資經理,但控方指那人實為蔣的私人司機,餘下是人事部職員、內地及台灣的低薪員工,有人甚至月薪僅1,000元。該批購股權中有238.8萬股已行使,餘下2149.2萬股可認購。
在發出公告後不久,KandyProfitsLtd.提出以每股0.67元及每購股權0.35元全面收購太興。控方指完成收購交易後,蔣指示她的私人助理葉玉珍接收購股權得益,再將款項交予蔣,蔣更將其中250萬元放進新開立的保險箱。蔣至少取得310萬元得益。
控方另指,環康集團有限公司於01年12月在創業板上市前,身為環康執行董事的第三被告,指示葉以她的名義持有環康其中884.48萬股,以避過上市後的一年禁售期。當環康上市後,身為環康主席的蔣指示葉出售其中84.48萬股,套現37萬元,並將其中34萬元交予蔣,餘下股份轉另一公司。
案件編號:DCCC265&2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