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亂裝冷氣房署卸膊

屋邨亂裝冷氣房署卸膊

有租置屋邨住戶投訴,鄰居在走廊氣窗違規安裝冷氣機,管理公司跟進逾年不果,近日變本加厲,求助無門。由於違規單位屬租置,房署在事件上「袖手旁觀」,事件反映租置計劃造成「一邨兩制」問題,而房署以單位已出售作藉口,未有協助處理。

房委會於98年至05年間,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發售39條公共屋邨的單位,屋邨管理責任由房屋署與業主立案法團攤分。青衣長安邨屬租置計劃第一期出售公屋,現有逾5,800個租置單位,佔全部單位約八成。有安清樓住戶反映,鄰居於兩至三年前,在走廊氣窗安裝一部窗口式冷氣機,又在走廊放置水桶承接冷氣機水,熱氣噴出走廊,猶如蒸籠;加上凸出的冷氣機兩角尖銳,易撞傷路人。

自置由法團處理

他多次向管理處投訴不果,今年11月中,該住戶又在該氣窗位多加裝一部冷氣機,他忿忿不平地說:「我再投訴,管理處都話冇辦法!我唔知嗰個單位賣咗未,如果對方係業主,係咪房署就冇得搞?」記者到現場視察,發現單是上述樓層及樓下一層,便有最少三戶如此安裝。
現時本港約200條公共屋邨中,分為出租公屋及租置屋邨兩類,租置屋邨共有39條。出租公屋由房署直接或外判管理公司管理;租置屋邨則由房署與法團分攤管理權,自置單位業戶及公眾地方,由法團委聘公司管理。
就上述個案,房署表示,因被投訴的屬自置單位,由法團依據大廈公契條款處理。至於出租單位,若戶主欲安裝或更改冷氣機安裝位置,則須得該署批准,否則屬違規,可被收回單位。
管理長安邨的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大廈公契訂明住戶只能在專設的孔口安裝冷氣機,否則屬違規。該處去年發信警告所有違規單位,要求拆除,包括上述單位。該公司又透露,該邨落成至今20多年,管理制度因應管理機構的改變而有所不同。有違規住戶收到警告信後,反以房署以往並未要求拆除,向該處質疑規管不一,增加處理難度。該公司正諮詢法律意見,如違規住戶仍不改善,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房署有責任監督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直斥房署「卸得就卸」,該署對租置屋邨的管理「放權」屬無可厚非,但房署身為大業主,有責任履行業權責任及監督法團的管理質素,如情況嚴重,應檢控違規業戶。
檔案編號:11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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