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獲撤搬屍控罪

妓女獲撤搬屍控罪

【本報訊】非法從內地來港妓女將五旬「馬上風」嫖客移往後巷,嫖客最終證實死亡。涉案妓女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承認非法留港罪,並獲控方撤銷非法處理屍體罪名。辯方求情指她的年邁母親病癱在床,丈夫無業又好賭致欠債,加上要供養幼女,只好依友人建議來港賣淫。

非法留港罪判囚

被告周功姣(27歲)曾因非法受僱罪被判緩刑,犯本案時違反緩刑令。她昨在庭上指因生活重擔而依友人建議來港,現已後悔,望早日回鄉與家人團聚,裁判官同情其遭遇,判囚10個月零1星期。
案情指今年10月7日下午1時,警方報案中心接獲匿名電話,到達筲箕灣道326至332號後巷,發現事主張金發(54歲)不省人事,送院證實死亡。警員調查後於現場附近拘捕被告,她承認非法來港做妓女,當日與死者性交易後,他失去知覺。慌張下,她與兩名不知名途人將男子由大廈單位移到後巷。
案件編號:ESCC42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