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涉恐嚇殺妻女 姦秘書勒索富商千萬

情婦涉恐嚇殺妻女 姦秘書
勒索富商千萬

【本報訊】前港隊划艇代表陳學殷涉嫌以做愛片段勒索富商X後,再有另一名X富商跌入桃色陷阱。一名寡婦成為已婚富商的情人,兩人分手後寡婦涉「獅子開大口」,勒索富商1.2億元。她兩年來死心不息,多次以殺害富商妻女為藉口向他勒索1千萬元,更北上深圳脅持富商的生意拍檔,變成一齣綁架疑案。
記者:戴國輝

被告祁春艷(37歲)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控以一項勒索罪,指她於07年12月至去年10月間,勒索事主X先生1千萬元,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主任裁判官郭啟安認為控罪性質嚴重,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脅持富商生意拍檔

控方指,被告97年有違反逗留條件案底。被告與X先生原是情人關係,惟07年12月分手。X起初給被告1百萬元作分手費,被告反向X索價1.2億元。
兩人自分手至去年10月間,被告9度與X會面,她強調會殺害X的妻子及女兒,揚言會找人強姦X的秘書。X終答允支付她1千萬元,X先交30萬元給被告,後再分5次將970萬元存入她的戶口內。被告須簽下同意書,表明雙方日後再無關係。
控方又指,被告其後與X失去聯絡,更在上月向X在深圳的姓黃生意拍檔埋手。被告趁黃登上座駕時,聯同兩名男子強行上車脅持黃,要求對方說出X的下落,黃及時將座駕駛至武警機關,才揭發該綁架疑案。X在該綁架案發生前後曾收到多個SMS恐嚇訊息。
其後被告獲釋回港,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於本月10日將她拘捕。警誡下她承認指控,承認以傷害X妻女為藉口勒索X。
辯方透露被告是一名寡婦,育有一名15歲大女兒,在英國求學,近日放假回港,對母涉案感震驚。被告提出以50萬元申請保釋,承諾不接觸證人,不離開香港。辯方指被告否認犯案,亦反對錄影會面呈堂。
案件編號:KCCC5422/10